3月10日至11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技术审查中心委派审查组对我院进行了资质认定复评审技术和现场审查。
审查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程序》等,通过“听、看、查、考、问”等形式,对我院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了全面审查,审查组认为我院具备与其承担的检测工作所需的相应人员、技能和经验,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物质、基础设施和环境、量值溯源等符合评审准则要求,具备申请项目的检验检测能力。现场审查对我院申请的药品、生物制品、药品包装材料、洁净环境、化妆品、食品、保健食品领域共计1634个参数的检验能力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