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职能
(1)负责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调配、调出入、退休、退职手续办理;
(2)负责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等工作;
(3)负责劳动工资、职称晋升、统计等工作;
(4)负责年度考核及奖惩工作;
(5)负责全所考勤工作;
(6)负责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险工作;
(7)负责技术人员检验证与仪器操作上岗证的办理;
(8)负责办理外来人员出入证;
(9)负责人事档案、人员技术档案管理;
(10)负责突贡、特贴等各类专家、人才的推荐申报工作;
(11)负责制定全所人员培训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12)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务)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2)负责党员管理、教育、组织发展和政审工作;
(3)负责全所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组织职工的文娱、体育活动;
(5)负责工青妇、统战与知识分子;
(6)负责党委一般文件、信函和简报的起草工作;
(7)组织党委的各种会议、学习和主要活动;
(8)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9)督促检查共青团的工作;
(10)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
(11)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的日常工作;
(13)完成党委、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