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抗生素室职能
工作人员8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5人。
主任:宋京都,办公室电话:0931—4968402。
(1)负责抗生素药品检验和标准复核;药品的无菌检查及微生物限度检查;
(2)负责药品标准、检验方法中抗生素药品及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无菌检查法的起草、复核和修订工作;
(3)负责抗生素、微生物方法学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及科研合作等工作;
(4)负责菌种的购入、保管、传代及培养基质量控制工作;负责本室标准物质的采购计划及管理;
(5)负责微生物检测实验室设施的生物安全管理和洁净度检测;
(6)负责本系统和外来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
(7)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