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务室职能
工作人员4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2人。
副科长:雷虹,办公室电话:0931—4968409
(1)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制定本所财务制度;
(2)负责全所各项收支的核算、管理工作;
(3)负责全所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及上报工作;
(4)负责做好算帐、记账、报帐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反映真实,信息及时,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5)负责全所国有资产的资金管理;
(6)负责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本、报表等档案资料;
(7)监督全所各项经济活动,参与全所经济计划的制订与管理;
(8)负责单位收费许可证、收费票据的年审和换证工作;
(9)负责职工医疗保险管理;
(10)负责住房公积金、购房款等的资金管理;
(11)负责工会经费的核算与管理;
(12)负责完成上级机关和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